根据国家统一安排,2018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
1、2018年2月15日(周四)至2018年2月26日(周一)放假,共12天;2月27日(周二)开始上班。

2、各部门要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,认真组织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,加强员工的节日安全教育,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,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;

3、安排好假后上班的准备工作,保证上班后各项工作正常进行;各部门在放假前安排好值班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在此,提前预祝全体员工新春快乐!